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标准之一
分类: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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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制定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总的来说提高物业价值和在法律允许前提下让业主和使用人满意是物业服务质量的根本标准。2000年5月25日以建住房物第008号文发布了新的标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各地应在每年7月30日前将参见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的项目名单及《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报建设部。凡是上报建设部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评预验分值不得低于98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每三年进行一次复验,对复验不达标的,取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