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3-10-26 302次浏览
镇江物业介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一)、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工人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
4、电工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5、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电工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遵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的安全用电的配制原则。
7、电工要作好施工用电维修、检查的每日记录。
8、电工做好备用电设备及电气的自检和维修工作,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每周安全检查工作。
(二)、岗位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增强安全意识,禁止违章作业。
2、掌握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触电急救方法,做到应知应会,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鞋(靴),携带好自用绝缘作业工具,并检查工具的绝缘程度,防止触电。
4、作业时必须坚持巡回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线路、电气设备、漏电保护装置和通讯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严禁带电作业,并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对移动作业的灯具要及时收回,做到文明作业。
6、现场的配电柜、盘必须设在干燥无水处,悬挂安全标志,并保持道路畅通。
7、如遇电气设备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式灭火器灭火,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8、运行时,如遇电器跳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再送电,确保安全用电。文章转载自建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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